项目通知

关于进一步优化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0:07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流程,提高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结项质量和管理水平,深入实行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管理模式,压实项目承担单位管理责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管理

(一)优化管理流程。在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推荐、结项等日常管理过程中采用科研管理专用章,除特殊情况外,不再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对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只须出具《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不再提供预算支出明细。全流程实行网上办理,不再要求纸质材料。

(二)下放结项权限。将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青年项目及会计专题结项工作交由各项目承担单位实施,实行“主持人常态化提交申请、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实施、主管部门审核监督、科技厅备案管理”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科研人员的负担。

(三)实施成果报告。2025年9月1日之后申请结项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需在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index)提交报告并取得收录证书。

(四)强化诚信监督。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绩效管理,督促推进在研项目实施进度,提升项目完成质量。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行为实行责任追究。课题主持人、结项论证专家均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课题主持人签字上传至系统,评审专家由承担单位留存备查。

二、工作流程

(一)单位组织结项。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 http://xm.hnkjt.gov.cn)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各单位按照结项要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组织项目结项验收,严格按照结项条件进行评审,并将材料完整、通过结项的项目结项报告按系统流程逐级提交备案;验收结果(电子表格及盖章扫描件)按要求在线提交。结项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解决,不得转嫁给项目承担人。

(二)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项目承担单位结项验收结果和结项报告相关材料,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审核确认的结果汇总后提交至省科技厅(不再另行通知)。

(三)省科技厅备案。省科技厅汇总各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交的结果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制作电子结项证书,每季度末完成一批结项备案。

三、监督检查

省科技厅将建立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验收结果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各单位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情况及抽查检查结果将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挂钩。

四、联系电话

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  6393630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1月5日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号 邮编:464000 电话:0376-6393586 邮箱:kjcxxk@xynu.edu.cn

© 2005-2025 信阳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