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通知

关于备案2026年度信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6年06月10日 09:43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创新引领型平台建设,提升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科技支撑能力,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信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围绕信阳市“六新两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战略,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等活动,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二、备案条件

符合《信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

(一)新型研发机构应在我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由政府部门、产业园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社会组织等主体自建或联合建设,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信阳市,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

(二)投资主体多元化,实行投管分离,独立核算;

(三)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我市经济发展需求,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方面有鲜明特色;

(四)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成立当年组建单位能够给予研发经费保障,以后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5%;

(五)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4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含与本地发起单位有明确协议约定可共用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400万元(软件开发类研发机构200万元以上);

(六)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8人,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

(七)主营业务收入应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股权投资收益为主;

(八)具有新颖的体制机制。具有区别于传统科研机构的新型科研管理体制、市场化的人员激励机制、高效的创新组织模式和灵活的成果转化机制,集聚国内外科技资源,在创新创业和孵化育成方面工作积极有效。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培训、园区管理等活动,以及单纯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和报送

申报单位需填写《信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1)。

此次申报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只需提交盖章扫描电子版材料。各主管部门要按照《信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总体要求,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申报,填写《信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统计汇总表》(附件2),随申报材料同时报送。按所属领域,分别报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化科、现代农业与人才科普科、社会发展科技科、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校内提交材料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截止

四、联系方式

1.科技处联系人:刘友琼,联系电话:6397168。

2.材料报送邮箱  kexie@xynu.edu.cn


附件:1.信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

2.信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统计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6月9日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号 邮编:464000 电话:0376-6393586 邮箱:kjcxxk@xynu.edu.cn

© 2005-2025 信阳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版权所有